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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者,天地之和也

乐者,天地之和也(1)

——以礼乐维护秩序与和谐

【原文】

乐者天地之和也;礼者,天地之序也。和,故百物皆化;序,故群物皆别。

乐由天作,礼以地制。过制则乱,过作则暴(2)。明于天地,然后能兴礼乐也。

论伦无患(3),乐之情也;欣喜欢爱,乐之官也(4)。中正无邪,礼之质也;庄敬恭顺,礼之制也(5)。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(6),越于声音(7),用于宗庙社稷,事乎山川鬼神,则此所与民同也。

【注释]

(1)本节选自《乐记.乐论》。(2)暴:越出正道。。(3)论伦无患:意思是和谐而不乱。(4)官:功能。(5)制:指职能。(6)金石:钟、磬一类的东西。(7越:传播。

【译文】

乐所表现的是田地间的和谐;礼所表现的是田地间的秩序。因为和谐,万物能化育生长;因为秩序,万物能显现出差别。

乐依天道而凿,礼按地理而制。制礼超过分寸会造成混乱,作乐超过分寸会越出正轨。明白田地的道理,然后才能制礼作乐。

和谐而不混乱,是乐内在的精神;让人欣喜欢爱,是乐有的功能。中正无邪,是礼的本质;庄重恭顺,是礼的职能。至于运用乐器来表现礼乐,声音使礼乐得到传播,用于宗庙社稷的祭祀活动,祭祀山川鬼神,统治者与民众都要共同这样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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